项目简介 |
浙江天能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31日,法定代表人管会斌,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吕蒙路6号,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销售。
浙江天能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地板3.6万吨项目于2020年9月2日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522-29-03-162195),项目租赁浙江宜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吕蒙路6号厂区内的工业厂房,占地面积约9828平方米,总投资8915万元,购置SPC生产线、UV辊涂设备等生产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并新增2座2000KVA变压器,建成后形成年产PVC地板3.6万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安健〔2017〕68号)等的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建设单位浙江天能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道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杭州道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浙江天能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后,组建了评价项目组,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类别和危害程度,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编制了《浙江天能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地板3.6万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本项目评价范围为浙江天能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PVC地板3.6万吨项目涉及的生产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包括1#厂房(西侧部分)。
本项目租赁浙江宜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吕蒙路6号厂区内的1#厂房西侧部分,占地面积约9828平方米,1#厂房东侧部分属于浙江宜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区域,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且同一厂区内属于浙江宜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2#厂房、3#厂房、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等场所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报告仅对本项目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及竣工投产后运行期间可能遇到的职业病防治内容进行评价。
本报告不包括今后可能对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变更后出现的职业卫生问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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