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化学因素类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中苯为未检出,故不在5-1表格体现。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的碳酸钾车间包装工、碳酸氢钾车间包装工、污水处理站操作间、RTO装置主控室、热电厂化水工、主控室、休息间、1#氨丙啉车间甲醇钠制备操作工、烷基化操作工、甲苯精馏工、离心工、离心操作工、碳化及MVR蒸发车间碳化工为非噪声作业岗位。
(3)本次检测作业场所所有岗位接触的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4)本次检测作业场所所有岗位接触的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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