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新昌厂区破碎岗位、筛分岗位、预处理厂房1F破碎机、提升机粉尘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余检测点粉尘检测结果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矿区风钻工、新昌厂区运料工、原矿仓下料工、破碎巡检工、筛分巡检工、粉矿仓下料工、预处理厂房4F巡检工、预处理厂房3F巡检工、预处理厂房1F巡检工、芳村厂区浮选厂房浮选工噪声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余各检测点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3、本次检测所有检测点氟化物均为未检出,故不将其做为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本报告后续章节均不体现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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