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检测点粉尘类和化学因素类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造纸一厂(PM11)的碎浆机、网部、烘干部、复卷、制浆副值、造纸二厂(PM12)的碎浆机、网部、烘干部、复卷、制浆副值、造纸三厂(PM13)的碎浆机、网部、烘干部、涂布、复卷和造纸五厂(PM15)的网部、烘干部、复卷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检测点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3)本次检测共检测11个高温检测点,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4)本次检测热电厂主控楼和配电室工频电场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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