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岗位粉尘类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抛光岗位、自动抛光岗位、成型岗位、冲压岗位、超声波清洗岗位、包装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他各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激光焊接岗位、线切割岗位均为非噪声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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