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粉尘类和化学因素类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电炉车间收料槽辅助工、辅料工、电弧炉炉前工、精炼炉炉前工、取样工、连铸工、烤包工,轧钢车间粗轧巡检工、中轧巡检工、精轧巡检工、冷床巡检工、冷床精整岗位、打包点检岗位、打包复检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他各检测点的噪声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3)本次检测的非噪声作业场所的轧钢车间粗轧操作室、打包操作室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他各检测点的噪声声级检测结果符合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职业限值要求。
(4)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5)本次检测各检测点的高温(WBGT)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