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粉尘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三车间织造岗位、四车间扎毛岗位、六车间织造岗位噪声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余检测点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3、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的二车间针车岗位、四车间检验岗位和五车间涂布岗位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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