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平房仓输送机接料口、输送机落料口的谷物粉尘(PE)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余作业场所检测点粉尘类和化学因素类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中,各岗位磷化氢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
(2)本次检测装卸工和仓管员噪声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噪声检测点的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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