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本次检测所有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化学因素类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工种作业时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的生产车间1F模具加工区磨床岗位,生产车间2F按钮组装区自动焊接岗位,生产车间2F自动化设备装配区铆接岗位,生产车间2F移印区自动移印、半自动移印、手工移印岗位,生产车间3F电流互感器生产线绕线岗位、开孔岗位均属于非噪声作业岗位。
本次检测各岗位的照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
本次检测自动移印、半自动移印、手工移印岗位苯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根据检测结果不将苯列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