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原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舟山市原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拟建)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秀山乡兰山
    联 系 人
    刘信光
  • 项目简介 舟山市原野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法定代表人曹听,注册资金柒仟万元,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秀山乡兰山,主要从事船舶修理业务。 公司现占地面积达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有20000平方米,使用海域3.74公顷,岸线375米长;2万吨级的干船坞一座,2万吨级的舾装码头2座,2万吨级的造船平台一个,100吨级的龙门吊一座,40吨级、20吨级的塔吊各一座。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木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丁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异丙醇、正丁醇、二氧化氮、臭氧、电焊弧光、噪声、照度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1)粉尘类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各作业岗位粉尘类有害检测结果显示,作业场所粉尘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2)化学因素类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各作业岗位化学因素类有害检测结果显示,作业场所各化学因素类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3)本次工作场所和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工作场所噪声和非噪声工作场所共24个检测点(个体噪声22个,工作场所定点噪声1个、非噪声工作场所1个),其中工作场所打磨、喷砂等共7个检测点(工种)的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他岗位(工种)的噪声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本次检测非噪声作业场所的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职业限值要求。 4)本次检测工作场所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各车间工作场所紫外辐射共6个检测点,各检测点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备  注  
  • 项目时间
    2021-12-22
  • 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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