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粉尘及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及本次检测结果,生产车间4F:手工打卷工、自动打卷工、一体机操作工,生产车间5F:涂胶工、梳毛工、刷毛工属于非噪声作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