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各检测点的化学类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生产车间电焊岗位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3)本次检测生产车间震光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余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生产车间的打孔岗位、组装岗位1及组装岗位2均为非噪声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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