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不锈钢车间抛光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余岗位均符合。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不锈钢车间修端工、成型工、折弯工、注塑工为非噪声作业岗位。
(3)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紫外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