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粉尘及化学类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原材料车间拉丝工,加工车间冷镦工、光球工、热处理工、硬磨工、强化工、选球工、防锈工、初研工、精研工、超精研工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他各检测点的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原材料车间车床工、电焊工,加工车间光电检验工属于非噪声作业岗位。
(3)本次检测原材料车间电焊岗位的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