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粉尘及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其中生产车间2:3F西梅先海印花岗位的苯为未检出,故不在5.1章节体现。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车间岗位的噪声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生产车间1:南侧2F花信风配料岗位、北侧1F西映山红配料岗位、北侧1F东蒸化配料岗位,生产车间2:2F西八车间配料岗位,生产车间3:1F西九车间配料岗位,生产车间4:1F南配料岗位、1F北配料岗位,污水处理站投料工的8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均小于80dB(A),属于非噪声作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