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抛丸岗位粉尘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一车间锻造岗位和二车间抛丸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检测点噪声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热处理岗位为非噪声作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