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
长兴县制氧有限公司(以下有简称“长兴制氧”)成立于1998年9月,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村银匠弄自然村20号,法定代表人徐海江,企业经营范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氢气带储存经营,液氨零售(票据);货运:普通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第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气瓶检验(凭有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经营);钢瓶及配件修理、销售。
企业持有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压缩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氢气;票据:液氨;登记编号:长安经字[[2016]096,有效期: 2016年07月15日至2019年07月14日。
企业还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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