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制氧有限公司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单位名称
    长兴县制氧有限公司
  • 项目简介 长兴县制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长桥村银匠弄自然村20号,法定代表人徐海江,企业经营范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氢气带储存经营,液氨零售(票据);货运:普通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2.2项、第8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气瓶检验(凭有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经营);钢瓶及配件修理、销售。 长兴县制氧有限公司持有长兴县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经营),许可范围:带储存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氢气、混合气(二氧化碳和氩气);票据经营:液氨;登记编号:长应经字[2019]054,有效期: 2019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1日。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袁福江
  • 技术负责人
    蒋永成
  • 过程控制负责人
    赵颖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袁福江
  • 报告审核人
    李春平
  • 项目时间
    2022-05-20
  • 项目所属地区
    湖州市长兴
  • 项目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经营危险化学品
  • 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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