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
湖州昆仑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法定代表人郭营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除危险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组)及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湖州昆仑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由香河昆仑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建设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8月21日在长兴县发改委进行备案,编号为2017-330522-35-03-023664-000。
根据企业投资计划该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各年产2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其中一期项目已于2017年8月由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湖州昆仑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报告编号:S017-0549),并于2017年11月1日取得由原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长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7〕4号);于2017年11月由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湖州昆仑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工程2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由原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长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7〕6号);于2019年3月由浙江天为企业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湖州昆仑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一期2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天为【评】字18-12-18号),并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于2019年5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