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的粉尘类和化学因素类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作业场所电焊岗位的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3)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工种作业时接触的噪声,除1#厂房抛光打磨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外,其他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的1#厂房等离子切割工、铣床工、磨床工、钻床工和4#厂房装配工作业岗位均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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