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论 |
1、本次检测作业场所检测点粉尘及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2、本次检测基准车间单元磨床岗位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余各检测点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3、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喷胶岗位、裁棉岗位、收卷切边岗位均为非噪声作业岗位。
4、根据GBZ/T 229.4-201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噪声作业的定义和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检测共享车间FOD区单元热处理线;工业车间单元磨床岗位、装配清洗岗位、合套岗位、激光打标岗位、测震岗位、点胶岗位;汽车车间单元合套岗位、激光打标岗位和生产辅助设施的机修车间噪声的8h等效声级小于80分贝,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5、本次检测生产辅助设施电焊岗位的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检测结果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限值要求。
6、本次检测作业场所各检测点高温(WBGT指数)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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